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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宏利
我于97年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得到了健康,家庭和睦,与人为善,证明法轮大法是最好的功法,但是99年7月被有关部门定为非法组织,单位强迫写“保证书”,现在我声明作废。坚修大法,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8/115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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