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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碧清 2001年3月,我因去向恶警要回无理扣押的钱时,被恶警反锁不让走。后强行送劳教所劳教。一進劳教所就被疯狂迫害,关在封闭室,三名吸毒人员,四名恶警对我進行迫害,不让大、小便,不准睡觉,一天24小时蹲地上,还时不时用电棍电击我。十天后,我承受不住了。主要是正念不足,放不下生死,被迫违心的写了“三书”。从劳教所出来后,通过学法,我很内疚,使我身心受益的好功法,我怎么能不学不炼!洪大慈悲的师尊又允许我们改过。为此我声明在劳教所内所写、所讲一切对大法不利言行一律作废。今天坚修大法,听师尊的话,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5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6/850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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