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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忠强

    我在99年“7.20”以后,因江氏邪恶集团非法取缔法轮功,在其邪恶的迫害下没有能严格按照大法要求,做出了一些违背大法原则的错误行为,特别是自我否定了曾参与调查的“本地区法轮功学员修炼后身体健康状况调查”,对大法的传播及正法造成一定的破坏性后果,以及在被非法劳动教养期间的许多言行及文字表述,不符合大法修炼及正法原则。我经过痛苦反思,在此严正声明:以上一切不符合法轮大法修炼原则的错误言行及文字表述均全部作废,并立即修正。从新回到法轮大法正法修炼的大道上,加倍弥补所造成的损失,坚定修炼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6/85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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