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淑英

    我進京上访回来后,当地派出所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2000年9月听人说,功不用炼了,书也不用看了,把书交了吧,我把大法书就交了。但是我心里想,法轮大法好!师父好!派出所来找我,让我去洗脑班。在邪恶的迫害下,就被洗脑,写了“保证书”。2003年在同修的帮助下,我又重新开始修炼。我现在正式声明,以前所说、所写一切全部作废。我要勇猛精進,做好三件事,决不辜负师父对我苦度。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6/85066.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