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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彦明 我是98年得法的,99年7.20江氏邪恶集团公开迫害法轮功,由于自己当时学法不够精進,思想不坚定,违心的写了所谓“保证书”,给大法造成了很大损失及不良影响。特此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今后一定要多学法,学好法,认真按照师父的教导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志不移,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6/850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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