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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曲若锦

    我今年55岁,1997年有缘修炼法轮大法,通过学法炼功,道德升华,身体健康,受益匪浅。1999年7月20日,邪恶之首江××出于小人妒嫉之心,铺天盖地疯狂镇压法轮功,我为证实大法,两次進京都被非法拘留,并罚款3000元,在没有任何凭证的情況下,两次進家非法抄家,使家人受到严重伤害。2001年农历4月28日下午,当地派出所人员把我非法抓到镇政府,又送到邪恶的“610”洗脑班长期非法关押,在我主意识不清的情况下,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符合了旧势力的安排。回家后,在同修的帮助下,我又开始学法炼功,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和对不起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努力做好师父要求我们的三件事,走好师父给安排的修炼道路,不辜负师父对我的慈悲苦度。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7/85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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