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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淑芝 我今年69岁。我从98年3月份喜得大法,开始修炼法轮功,由于学法不深,99年7.20邪恶镇压后,在压力面前怕心太重,不敢炼了,从而身体也染上了各种疾病,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住了三次医院。2001年在同修的劝告下,明白了修炼大法的严肃与神圣,又重新走入大法修炼中来。为此声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7/851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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