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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永、康恒宇 我于2000年5月洪法被抓,因种种原因,同意在警察替我写的“不修炼”的材料上签了字。虽然我也一直在修,虽然在2001年我又向警察交了我写的以前签字材料作废的声明。但我仍觉得不够严肃,所以现在再上网明确声明我以前的错误材料作废!今后救度众生、讲清真象、铲除邪恶、助师正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7/851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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