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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志群

    我今年59岁,我1997年12月得大法后,多年的心脏病、骨质增生和很多种病都不翼而飞了。在2000年的6月26日,我们六个同学到北京请愿,被公安局抓下火车,搜我们的身,在我们六个同学身上搜了共计一千几百元现金,还有我的身份证,到现在都还没有还我们。当晚就把我们带到看守所后就把我们关了一晚上,饭都没有给我们吃。6月28号早上8点左右,刚说给我们饭吃,市公安局就来人带我们,结果,饭也没吃成,就把我们带到公安局6月28号抄了我们家,当晚在公安局,派出所的所长就狠狠的骂了我们一阵,当时11点左右,把我们六个同学关起来了。从6月27号~28号,我们没吃过一点东西,6月29号,派出所提审我们,我们六个同学都被打了,叫出去就先打耳光后架飞机,每人用的刑罚不一样,把我的脚踢得胯都要给我撕开了,恶警还用穿皮鞋的脚踢我的腿,用脚踩我的脚背,踢我的小腿,把腓骨给我踢一条4公分长的撕口。6月29号,中午就把我们送戒毒所非法关起来了。在戒毒所拘留了我们16天才把我们放回家,还非法罚了我们两千元的罚金,不拿钱就不放人,有个同学被拘留了18天,强迫她的家人交了贿赂了他们的钱才放回了家,派出所的所长要了钱。把我们放回家还每天到派出所去报两次到,到7月30号我的脚走不动了,我叫我爱人去给我请假,所长说你爱人怎么没有来,我爱人说:你们打了她,你把她腓骨给踢了一条4公分的撕口,恶所长说我没有打她,我爱人说你没有打,六个人你都打了,打的轻重不一样。由于坚修大法,在2002年5月23号10点左右,公安局的“610“头子又到我儿子单位来抓我,还抄我儿子的家,抄走了十几本师父的讲法资料,还有大法的标语,贴标语的小毛巾等都抄走了。在戒毒所非法拘留了我88天,本来是拘留3个月的,因我在拘留时消业,”610“头子怕我死在戒毒所就把我放回了家。现严正声明我在拘留期间所说、所签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一律作废,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7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85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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