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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淑芳 我于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因做大法的工作,被邪恶非法送到劳教所,由于我不配合邪恶,邪恶让我家人去交了1千元钱,强逼我儿子替我写了“悔过书”,还有其它材料,接我回家,当时由于自己私心重,正念不足,上了旧势力黑手的当。通过学法,我要彻底否定旧势力,严正声明我儿子替我说的、写的背叛师父、背叛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从今以后我要多学法,做好师尊教我们做好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损失,跟上师尊的正法進程,跟师尊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85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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