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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银秋 我66岁,于1998年元月有缘的法。后因讲真象发资料,坏人告密,被恶警抓去关在拘留所里。18天后,他们代我写了“保证书”,要我签字,我没有守住心性,签了字,还按了手印。回家后,悔之不已,我算什么大法弟子呢?真修弟子要放下生死,我给大法起了多不好的作用。特此声明“保证书”作废!珍惜慈悲的师父再给弟子的一次机会,弥补以往之过。以后我要继续向世人讲清真象,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85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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