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兴华
我是一名大法弟子,因进京上访被抓回当地拘留所,违心地写的保证书,与法轮功决裂等,一律作废。以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过错,真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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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6/81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