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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明珠 我是法轮功修炼者。99年7.20邪恶开始迫害时,由于自己学法不精進,悟性太差,认为迫害是形势,写“保证”应付一下就没事了。谁知邪恶并不善罢甘休,2000年腊月初一,他们再次让单位领导不惜代价专车到几百公里的老家進行骚扰,让我再次写“保证”,我说:“早就写过了,咋又让写?我不会写。”当时心里很难受,不想再做对不起师父的事,他们说这次写了以后你就永远解脱了,单位也没有麻烦了,只要单位有一个炼法轮功的就必须向“610”交纳5000元的保证金(保证不上访),单位本来就开不了工资,这样让大家都恨炼功人。最后他们说着让我照着写,并让写上“此保证愿上网。”我现在悟到不管怎样还是向邪恶妥协了。现在声明以前所写的统统作废。以后抓紧学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85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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