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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子兰

    2000年6月29日我和同修们一起上京证实大法,被送回当地,在政保科的威逼下,说出了姓名和地址,被罚款200元,当天下午送到乡政府被关押3天3夜。在高压的酷刑折磨下,再加上学法不深,悟性不好,又是在强烈怕心的作用下,向邪恶写了“四书”;出卖了同修,给大法抹了黑,严重的败坏了大法弟子的形象。为此我严正声明在邪恶的严重迫害下所说、所写、所想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言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紧跟师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85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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