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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翠芬 我1997年喜得大法,学法炼功使我身心受益。但是1999年7月20日大法受到迫害,2001年6月1日上午10点来一名片警,他问我还炼不炼,我说我不但要炼,我还要修好自己做好人,他记完笔录就走了。到晚上8点左右,来了4个警察把我强行带走,送進了洗脑班,强行洗脑迫害我。现在我声明,在迫害期间我所写、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加倍弥补一切损失,跟上正法進程,正念正行,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85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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