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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雷平华 2001年5月,我去天安门打横幅证实大法,被抓后,由于怕心,我说出了姓名、地址,我想家里派出所不知道我炼功,我就和北京警察说“我不是炼法轮功的“,他们打电话核实后,放了我。现在我知道做错了,我声明作废,以后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我都要做个真正的大法弟子。今后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8/115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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