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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蔡淑芳 从99年7.20至今,我的心忐忑不安,因为我在县公安局,看守所,教委,学校领导的高压下,做了很多不符合大法的事,如:交大法书、交师父的法像、炼功带、写“保证书”、签字,说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包括自己的家人、亲人做了对大法不利的事等等。总之在邪恶的威胁高压下,所说、所做、所写的统统作废。从今后起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真修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8/852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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