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长智
我在正法期间,被拘留过程中写的保证书及家人写的保证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8/11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