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丁素云 本人在高压下曾有不符合法轮大法的言行(包括在派出所、拘留所配合邪恶签字、按手印等)一律作废,坚修大法,紧跟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8/1152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