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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向爱梅

    我是1998年8月得大法的。99年7.20迫害开始后,“610”和单位领导多次找我谈话。说什么:中央文件规定,禁止党员炼法轮功,你就不要炼了。在一次机关干部会议上要我表个态。在会上我讲了自己身体受益的情况,最后还是违心的表态。随后要我交大法书,我又交了几本书。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心想我表面上答应不炼,是为了敷衍它们,省得老找我的麻烦。随着不断的深入学法,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特别是把比自己生命都重要的宝书也交了。自己的这些言行,实际上是没有坚信大法,是在向邪恶妥协。我反思自己的过去,感到很痛心。我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所以我严正声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从今以后,我一定做好师尊交给的三件事,勇猛精進,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9/85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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