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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珍荣 我98年得法。由于自己学法不够,对大法的认识不足,怕心又重,99年7月22日,当地派出所到我爱人单位来找到我,问我是否还在炼法轮功,我违心的说:“不炼了”。派出所的人最后说:不要炼了,也不要出来参加任何活动;我也同意了。随后又在问讯笔录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后来,通过学法我认识到自己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现声明以前所签的文字、所表的态全部作废。我将努力做好自己的事,紧跟正法的進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9/853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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