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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福英

    我于2003年8月11日晚3点多钟在家里被警察带走,农历腊月我侄子多次找他们要回东西和4万元存单及2000元现金。在我侄子非常着急时替我写了“保证书”,声明作废。在8月16日我侄子接我出去养病时,恶警叫我侄子交3000元押金,他们强迫我在押金单上按上手印,在此也声明作废(至今3000元人民币也没退我的侄子)。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讲清真象,救度众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9/85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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