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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付振玉 我是98年得法的。因为平时学法不深,于2003年元月21日晚被市国保大队和乡派出所将我绑架到看守所,3月22日又将我非法送至洗脑班继续迫害,高压下写了“不炼功的保证”。回来后通过学法,深刻认识到那是违背大法的行为。在此严正声明:在高压下所说、所写违背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9/853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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