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宮本蘇 兩年前我被警察非法抓進拘留所關了一個月,出來後直接送進了洗腦班洗腦,又是一個多月。孩子沒有人管,因著急回家,沒能在法上認識,在邪惡的壓力下,寫了不符合修煉人標準的“保證”,今特此聲明作廢。我要以法為師,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9/85342.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