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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光信 我於95年冬得法。得法前身體患有胃病、腸炎、鼻炎等多種疾病。得法後全都好了,從此身體健壯精力旺盛,按大法的要求,工作認真負責,做人誠誠實實。2000年12月因參與傳遞大法資料被縣“610”辦公室、公安局政保科綁架至洗腦班。由於當時對法不夠堅定,怕心和常人心很重,做得不好。在從洗腦班出來時,經自己認可由公司去的領導代寫了“保證書”,出來後並向單位寫了“檢查和保證書”。我深感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在此我宣佈原來寫的一切東西全部作廢。今後,我要遵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的步伐,做一個合格的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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