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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修安 我是退休工人,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7.20以後,為維護法,證實大法被非法抓捕,拘留、非法勞教各兩次(第一次,99年10月因進京上訪;第二次2001年3月公安局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書、法旗、講法錄像帶,真像傳單等物品。)我在此特嚴正聲明:強化洗腦以及殘酷的精神與身體的迫害下,在我不清醒時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所說、所做的有損大法形象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定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一切!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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