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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守義 我於1999年1月有幸得法。在1999年7.20邪惡對大法迫害開始後,在單位領導的壓力下,由於自己執著心太重,違心的寫了“不修煉”的“保證”。長期以來,由於自己學法不深,不精進,沒能認識到這種做法是違背大法的。最近在與同修切磋中認識到我不能承認邪惡安排。現鄭重聲明:當時所寫的“保證”作廢。從今以後我決心精進實修,多學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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