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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朱力榮 1999年9月份左右,正法最嚴峻的時候,我答應派出所警察的要求,簽名表示“不煉法輪功”,當時我想,簽個名還不容易,背後偷著煉。現在看來,如果大法弟子都像我這樣向邪惡低頭,誰出來護法,想到這兒,我悔恨自己學法沒把“真、善、忍”入心,不能堂堂正正、光明磊落的面對考驗。特此聲明:我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簽名全部作廢。我將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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