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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君 我96年得法。99年7.20以後,我丈夫被單位帶去辦洗腦班,沒有過去這一關,向單位妥協“不煉法輪功了”,回家後把大法書和師父法像都要交出一部份,那時還想,反正交給單位,撕一點沒關係,承認了邪惡舊勢力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現在想起這件事就後悔的心難受。現在,我堅決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走正師父安排的修煉的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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