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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卿素芬 2001年11月10日,我散發真像傳單被惡警非法拘留15天,回家後惡人威脅、利用我兒子及愛人,逼我寫“保證”,由於情和怕心,我簽了名,我對不起師父。在此嚴正聲明:這份在邪惡的威逼、恐嚇下家人代寫的“保證書”無效。我一定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彌補我的罪過,重新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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