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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文芬 99年在邪惡的鎮壓下,我寫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東西,說了不符合大法的話,做了不符合大法事,違心的寫了“不學,不煉,不修”。背叛了大法,背叛了師父,自己感到非常痛心,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我特此聲明以前所寫、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東西,宣佈全部作廢。跟著師父修煉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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