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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偉 2001年12月份,母親因做大法真像傳單被公安綁架。我通過親屬關係,四處求人,交上罰款,我替母親寫了“三書”,“不進京,不上訪,不煉功”,他們才放人。2004年1月,我有幸得大法,通過學法、煉功和同修交流,我體悟到了:我是一位大法弟子,我不能背叛大法,背叛師父。我為母親寫的“三書”嚴正聲明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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