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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希哲 我在2000年11月8日遭派出所邪惡迫害時,曾向邪惡表示過低頭,寫出了“不修煉”的“保證”,對此我萬分懺悔,深感對不起恩重無比的師父,對不起指導我修煉的大法。我特此嚴正聲明:過去我在受迫害時,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並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30/853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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