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於桂麗
本人7.22之後,所說、所寫、所作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特此聲明。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5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9/116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