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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白朝秀

    99年7.20邪惡迫害大法時,我和同修於同年11月進京上訪,被遣返回當地公安局。心想反正我已經去上訪了,隨你們處置的心態簽了“行政拘留證”,被非法關押一週後,又被送進洗腦班。在洗腦班裡,它們用大法弟子處處為人著想為由,以我們不寫“保證書”它們將被開除工職等鬼話騙取我們的同情,在人情的帶動下,對法理認識不清,寫了“三不保證書”。2000年進京上訪,又簽了“行政拘留證”。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聽了猶大的一句話,結果被魔性支配得理智不清,頭腦不清醒,寫了“保證六條”。因參加4.25紀念法會,又被抓到看守所,家人寫了“保證書”。2000年12月14日我在附近發真像傳單,被抓到派出所。由於強烈的怕心和維護自己,出賣了同修,並在訊問筆錄上簽了字,被罰款200元。在親情和求安逸之心、怕心帶動下,我簽了罰款單,並未阻止家人交罰金。回想自己多次向邪惡妥協、服從邪惡的安排,是因為自己長期以來沒有實修,主意識不強,對自己不負責任,對大法不珍惜、不堅定,在邪惡的迫害中正念不足,給大法抹黑,嚴重敗壞了大法弟子的形象,辜負了師父的慈悲救度。為此我嚴正聲明在高壓下所說、所寫、所簽、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精進實修,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85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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