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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艷春 我是97年年初得法,得法前,我對生活失去了信心,不知活著有甚麼意義,眼前一片迷茫。就在這時,我有幸得到了大法。大法給我淨化了心靈、淨化了身體。從此,我對生活又充滿了信心。就在這時,99年7.20風雲突變,在村幹部的強迫威逼下,我寫了“保證書”和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情,給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和不好的影響。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我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854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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