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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邢春艷 在2002年,街道委主任管我非法要照片,當時沒意識到這是舊勢力的迫害,就給了她,順應了邪惡。還有家人(父親)當時不修煉,在壓力下,替我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特此嚴正聲明,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堅修大法,就走師尊安排的修煉的道路,做好師尊叫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854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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