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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立貞 99年7.20,邪惡迫害大法後,惡警,惡人多次上門騷擾,我曾進過兩次洗腦班和55天的看守所,在邪惡的高壓迫害下,在他們早已準備好的“保證書”上簽了字,後來又找我的女兒替我寫“保證書”。嚴正聲明以前我的所說、所寫全部作廢,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堅定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854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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