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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淑娟 我46歲,學煉大法以後身心得到健康。因學法不紮實,1999年秋天受江氏集團所矇騙,出去躲災難,被村的壞人舉報,被鎮派出所強迫寫了“不修煉”的“保證”。現在後悔未及,特此聲明所寫的全部作廢。一定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854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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