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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金蘭 我於2000年12月,在天安門廣場正法,被惡警綁架、換了三個地方,非法關押了兩個多月。在2001年2月被逼寫了“保證書”,那不是我的本意,特此聲明作廢!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7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854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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