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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亞芳

    我是96年得法的,99年720後,先後去過北京兩次,想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第二次去北京,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站著,沒干任何違法的事,就被惡警非法推上警車,在北京看守所非法關押8天後送回原籍非法拘留15天,因我人心太重,動了情,違心的寫了“保證書”。出來後因大量散發揭露邪惡的傳單,張貼真像資料,被惡警抄了家,將多年保存的所有的大法資料都抄走了,連小錄音機都拿走,並判刑兩年半。在看守所關押的一個月期間,由於我不配合惡警做任何事,心很正,使得關押在一起的其他犯人都有緣得法。可是一到那個可惡的勞教所,被邪惡欺騙了,迷失了方向,跟著邪惡走了邪悟的路,背叛了師尊,與大法背道而馳,給大法抹黑,給正法造成很大的損失,對大法犯罪了。大慈大悲的師尊沒有放棄我,一直點化我,出來後不久,頭腦漸漸清醒了。醒悟後我非常後悔,可恨自己人心太重,悟性太差,對大法理解太淺,心性有漏,讓邪惡的魔鑽了空子,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情。我現在嚴正聲明,我向邪惡所做、所說、所寫過的任何違背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今後緊跟師尊正法進程,救度世人,講清真象,正念正行,揭露邪惡,剷除一切邪惡因素,做好三件事,加倍努力,補償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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