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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桂華 我97年幸得大法,經過兩年多煉功,我原有的心臟病、高血壓等五、六種病全好了。每年給單位節約藥費8000元左右。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大鎮壓開始後,99年11月我被非法關押期間,我兒媳替我寫了“三書”,兒媳叫孫子燒了大法書。我嚴正聲明:所有替我寫的所謂“三書”、不敬師、敬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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