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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鳳芹 我98年12月得法。得法以後身體得到了健康,家庭和睦,道德昇華,我時刻按“真善忍”做好人。但是就是這樣一個好功法,在99年7.20卻遭到迫害。我為了向世人講大法受迫害的真象,2002年8月23日在發傳單時被派出所非法抓捕,在看守所非法關押1個月零5天後又非法被送入勞教所21個月。由於對師父的法理不清,一時糊塗,在幫教人員的邪悟灌輸下,向邪惡妥協,違心寫了“悔過書”,背叛師父和大法。從現在開始,我要重新修大法,聲明以前所寫的“悔過書”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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