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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崔榮連 我於1998年喜得大法,學法修煉後,身心得到巨大改變。1999年“7.20”後,為證實法,我毅然決然的走向北京,在北京證實大法期間,被惡警綁架後關進駐京辦事處,後被縣公安局非法押回縣城,先後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和看守所一年多,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加上邪惡的迫害,由惡警執筆寫了“悔過書”,我違心的簽了字,當時就頭腦發脹、心�媄屭�。出獄後,反覆學習大法和師父在不同地區的講法,使我很快清醒過來。同時,又按照師父教導的三件事,走入正法修煉之中。儘管如此,我總覺得應該嚴正聲明:有損於大法的一切言行聲明一律作廢。做好三件事,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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