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毛淑華 我在2002年3月的一天晚上和一同修出去發真像資料,由於惡人舉報,被邪惡警察抓進拘留所。在拘留所時,自己被邪惡迫害,自己修的不好,人的思想、自私的心理,對家人的情放不下,看到家人的痛苦,為了出去,動了人心,在邪惡的逼迫下,向邪惡屈服、違心的寫了所謂的“決裂書”、“不煉法輪功”,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嚴正聲明,不承認邪惡的安排,以前所寫的和所有的簽的字全部作廢。從現在開始,我要重新回到大法中去,堅定不移的修煉大法,決不放棄,跟師父回家,堅決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堅定大法,換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91.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