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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明堂 我於96年得法,大法使我身心健康、受益無窮。但99年7.20以後,邪惡的迫害舖天蓋地,我的怕心使我違心的向單位、當地派出所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和“批判書”。幾年來我雖一直堅持學法煉功,但我不敢說真話,向邪惡妥協,給大法造成了損失,我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尊。今天我嚴正聲明:過去寫過的、說過的統統作廢。我將堅定不移的跟著師尊,做好正法時期的三件事,按師尊指引的道路勇猛精進。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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