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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翠芳 我由於受常人觀念和執著心的帶動,99年7.20後,違心的寫了所謂的“保證書”之類不該大法弟子做的事,在此聲明作廢。凡是師父不認可的事我同樣不認可,今後一定要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助師正法,圓滿隨師還。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5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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