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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巧雲

    2001年10月5日我同幾個功友到北京上訪,被惡警抓到了。把我們押送到看守所關押了兩天,我被惡警打嘴巴、罰我蹲著。後來把我們押送到當地看守所關押了一個月,釋放時要我做出對師父法像極不尊重的事,逼著我寫“不上訪、不煉功”的保證書,在他們逼迫下我寫了。吃的是狗都不吃的飯,還交了600元的生活費,罰我三仟元。回到家沒過一天安定日子,一到敏感日子他們就到我家騷擾,有時半夜還來敲門干擾。2003年5月,惡警又撞到我家逼著我照像,又要我寫甚麼“解脫書”,我堅決不寫,惡警又到我女兒單位找到我女兒,逼著我女兒代我寫了“解脫書”。2004年4月21日上午,又被國保惡警無理綁架,把我押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了33天,因我絕食快奄奄一息了,他們才通知我的家人,惡警要我女兒拿三仟元錢給他們,我女兒說:“三百元我也沒有”,接著逼著我女兒寫“保證書和擔保書”,就這樣放我回去了。邪惡沒搞到油水,還不甘心,過了幾天社區片警又上門找我,我就離家到我遠方的親戚家去了。現在有家不能歸,我走後公安、派出所、國保又要抓我,說要判我的刑,他們三天兩頭的找我女兒要人,惡警威脅我女兒說:“如果不把你媽找回來,就把你帶走。弄得我家人不能安心生活,女兒上班也不能安心。以上我和女兒寫的“保證書、解脫書、擔保書”聲明一律作廢,這一切我是不承認的,不讓邪惡的陰謀得逞,全盤否定邪惡的安排和迫害。我要堅定的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我師父交給我們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85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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