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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郝連珍 我99年3月份修煉法輪大法。我丈夫去世以後,我放不下情,每天吃藥打針。修煉法輪功以後,身體有了大的變化,藥也不吃了,針也不打了。法輪功太好了,叫人做好事百利無一害。99年7月20日,中國江氏政府不讓煉功了,我們派出所來了一幫惡警,強迫我寫了“不煉功”。現在我悟到錯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在此嚴正聲明,寫的“不煉功保證”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到底,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做的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4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856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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