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麗梅 我在2000年已經不煉功了,2003年派出所到家翻大法書,我被騙到派出所,後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又被非法送到勞教所教養一年。在這段期間我徹底清醒了,認清了甚麼是對與錯、好與壞。只有按照恩師的教導,才能做好,才不會走彎路。在這段期間所有的一切違背大法的思想言行,聲明全部作廢(包括“五書”)。今後要多學法,認認真真修煉,不論多艱難,都要堅定的跟著恩師走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8569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